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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口造纸总厂污染海洋事件有结果

1998-07-20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周迅 我有话说

本报青岛7月19日电山东省龙口市市属企业龙口造纸总厂由于治理措施不到位,长期向大海直接排放废水,造成当地地下水、滩涂和部分海域的严重污染,本报7月14日对这起事件进行了报道。近日,龙口市委、市政府作出整改决定,有关责任人受到处理。

龙口造纸总厂1995年底即被省政府确定为限期治理达标单位,但由于当地有关部门在思想上认识不到位,组织上不得力,措施上下坚决,致使该厂长期不能实现达标排放。7月8日,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对该造纸厂的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。该事件经媒体曝光后,引起了山东省及烟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。近日龙口市委、市政府正式作出决定:1、责令龙口造纸总厂立即停产治理(已于7月13日全面停产),坚决做到废水治理不达标不得开机生产。2、责令造纸厂有关直接责任人向市委、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,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3、对负有责任的市环保局局长孙清波同志,免去其环保局局长职务。

龙口市委、市政府表示,要举一反三,从各方面认真查找问题,采取有效措施,把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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